本网讯 10月14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陕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省政府、西安市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汇报企业国有资产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座谈交流。会后,执法检查组赴西安、宝鸡、榆林开展检查,深入航空航天、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有色冶金、电子信息、金融企业等实地了解情况,听取对推进法律实施和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彭清华指出,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陕西国有企业数量较多,国有经济占比较重,推进国资国企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对陕西高质量发展和西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在全国范围推动企业国有资产法有效实施、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彭清华对陕西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国有经济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依法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企业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关键环节公开透明,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善制度体系,督促法律实施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定责任,深入研究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和制约国资国企发展的突出问题,从法律制度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国资国企管理监督的法治化水平。坚持创新驱动,加强校企、院企联动,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路径,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切实发挥好国有企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顶梁柱、压舱石作用。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田国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欧阳昌琼等参加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樊维斌、杨广亭,副省长李钧等出席座谈会或参加有关活动。 (记者 王姿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