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9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刘曙阳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婧、王军、徐永胜、王玉娥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仲伟周、向寿生、李正升、杨远、姜泽洵、彭红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王占峰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姚靖江、马赟、田文平、车爽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雅丽、朱继萍、李鸿鹏、杨学军、惠曙光、魏大宝珠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超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岗岭、刘景堂、常百宁、吴巧玲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山高飞、王希峰、王珠珠、吕岳、刘惠芬、栗凯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长亚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三省、张建军、卫丽红、张小秋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三民、刘旭、闫宏、何志方、陈利、袁成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建利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钱远刚、王宝红、冯荣、惠敏莉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汉琳、孙瑜、杜永勇、杨靖、何希平、赵亚宁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龚晓燕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凯盈、王军营、李崇翊、雷华锋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权宗刚、李力斌、李振国、沈炜、高禄梅、薛卫东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惠进才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翟四虎、钱劳动、张薇、赵水利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红旗、任慧丽、邹小武、宋张骏、郑小平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程引弟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曙阳、张仲茜、张雁毅、艾延河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丁挑战、王嘉寅、宋贞、张丽达、张南、雷伯亭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文引学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秉寅、杨记明、赵永波、王俊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文军、刘世天、刘晓军、刘瑞林、党明彦、释增勤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赵亚宏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拴虎、邹顺生、董义龙、赵敏娟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薇、宁小敏、刘亚洲、齐峰、张亚建、郭占武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赵宝田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智华、牛喜军、陈宁、赵刚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文娟、陈昕、赵超、曹雅、雷温芳、解小英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
任命:
马希良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晓江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何备战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苏斌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
免去:
党广锁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